[更新]有關遴選106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選手成績依據補充說明
1. 本年度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選手成績依據為---
105年度總統盃(佔40%)及106年度青年盃(佔60%)
(依據本會第11屆第16次選訓委員會議決議辦理,惟優秀潛力計畫對象係指高中及20歲以下之大專選手。)
2. 相關計畫內容與經費預算已提送體育署審查中;
3. 實際計畫之執行,將依據補助核定範圍和項目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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